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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标注册、申请者注册商标“黄渤”被撤销 不服起诉

时间:2019-05-31

 

王某在2011年在第33类“蜂蜜酒、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 “黄渤”商标。后知名演员黄渤在2018年申请撤销该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决定该商标予以撤销。王某不服起诉到北京知产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该案近期将开庭。

北青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王某在2011年5月13日申请注册第9459209号“黄渤”商标,于2012年5月28日获得核准,核定使用在第33类葡萄酒等商品上,专用期至2022年5月27日止。

2017年8月黄渤向商标局就该商标提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决定认为,黄渤的撤销申请理由不成立,复审商标继续有效。黄渤不服商标局该决定,于2018年06月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评委复审认为,综合考虑王某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葡萄酒等商品上进行了公开、合法、真实有效的使用,对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王某不服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该案拟于6月10号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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